第1章

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被称为东方之珠的地方,她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王冠上最耀眼的钻石。

也是曾经的大英帝国、现在的英联邦殖民历史最后的荣耀。

时光匆匆,已经到了西元1989年。

虽然铁娘子玛格丽特撒切尔已经在谈判桌上把这里输了出去,但是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还是一切照旧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得益于大陆的改革开放这里的经济增长达到了空气的高潮,全世界的热钱汇聚在这里,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了烈火烹油的地步,楼市也乘势而起到达了泡沫大幅度膨胀的前夕。

不过烈阳之下必有阴影。

在每一个热烈无眠的夜晚都会有一条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破渔船,装载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到达这里。

在这个没有关税的自由港里,需要这么运输过来的货物大抵只有两种——毒品和人口。

这天夜里,在大屿西南的漆黑海面上,一条船静谧的行使着。没有灯火没有汽笛,只有渔船的桨叶啪啪啪的搅水声。

但是现在本该宁静的船上却异常喧闹。因为偷渡客造反了!蛇头很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偷渡客们突然就都发了疯似的造反从底仓冲出来。

蛇头没办法,终于拿出了枪对偷渡客射击。但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最后从底仓里出来。

如果仔细看,会发现他长相奇丑无比。

腮凸嘴翘厚嘴唇的好像两条紫黑的墨鱼香肠又好像吃了太多变态辣的东西。

因为嘴的凸出导致鼻子好像斜趴在脸上,大鼻子矮而宽,鼻孔从正面看是两个黑洞。

两只小眼睛仿佛只能睁开一般,呈一个可笑的八字。

眉骨突出但眉毛淡得几乎看不到。

这家伙黑鸭蛋的大脑袋油亮亮没有一根头发,仿佛天生就没有头发。

他颧骨凸出两腮凹陷,两条明显的法令纹垂下,看上去已经不年轻了。

长相与教科书上的类人猿无异。

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他皮肤黑得与夜色完全融合,好像只有两只几乎成缝的小眼睛在半空中悬着。

不过别看他长相丑陋,但在船上却如履平地。

他高大的身材足有一米八多,身体很强壮,两条粗壮的大黑腿左蹦右跳,让蛇头所有打过来的子弹都没能落在他身上。

那些子弹乱飞甚至打死了一个蛇头同伙,船上愈加混乱。那高大身影却不管周遭事物直接奔着蛇头扑去。

眼见还有四五米的距离,高大的他竟然屈身一打滚骨碌碌的到蛇头脚下,用他那与身体比例不协调的大脑袋猛然起身一顶。

“嗷…………”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蛇头的两个蛋蛋受了重伤。

那黑影迅速夺枪,对着蛇头一枪,又准又狠直接打中眉心。

接着他竟从船舱里找到一把猎枪,也不怕把海警招来,对着群魔乱舞的众人便是一顿射击。

他的枪法很准,近距离下枪枪毙命,很快船上的人就死了个干干净净,就连跳船的都没能逃过他的枪口。

他在船上搜刮了一圈,找到不少港币和美金,还有一套潜水用的氧气瓶。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他从舱底找到了另一个已经死了的黑人的包裹。

拿了他的证件出来,又从自己的包裹里拿出了自己的证件。

两相比对,黑白上面的黑白照片都很模糊,即使仔细看也很难看出两张照片有多少不同。

不过巧合的是他们都叫乌撒,都来自南非,都是47岁。

他很满意的找来火柴把自己的证件的全部烧掉。

把那个黑人的证件珍而重之的揣入怀中。

除了那个证件之外还有一枚圆的小徽章。

上面浮雕着一只黑手拿着一杆长矛,下面是缎带图案,上面写着“the sper of the nation”。

他看着那枚徽章久久凝视,用嘴哈了哈气,张开大黑手用手心珍而重之的擦了擦。

他丝毫不在意满船的死人,找到了船长室的镜子前面,把徽章佩戴在左胸。

对着镜子中的自己久久凝视。

只是借着月色他还不过瘾,他还打开了灯。

黄色的灯光照亮了自己,满身血污的他佩戴者徽章的样子丑陋而凶戾,但他却笑了。

他仿佛回到了二十七年前的那个干热的夏天。

那时的他还只是一个满腔热血只想着为了打破种族隔离赶走所有白人的热血青年。

他离开了部落,在那个叫纳尔逊的律师号召下佩戴上了这枚胸章,拿起了枪为了夺回生存空间而战。

他自始至终都不是个有学问的人,除了的一口怪腔怪调的南非英语和布尔语之外他什么都不会,只是个小学都没读完的驴子。

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虽然生活艰苦又危险,但他只要听从那些学问人的命令就总能化险为夷。

可是可恶的布尔人警察最终抓住了纳尔逊律师,队伍也被打散了。找不到组织的他也回不去部落,只好流落到莫桑比克边境干起了贩毒买卖。

不过作为小学肄业的驴子,纵使他从事贩毒这种高暴利行业也没能赚到几个钱。

他只能给那些与游击队有来往的毒枭做做打手。

催账、报复、火并。

这些年倒是练就生存的狡诈和很好的枪法。

因为他从来不吝那些被他抢劫和催账对象的性命。

不管他们是否是老弱妇孺,总之他可以为了为了几百个兰特就毫不犹豫的开枪杀人。

但他过得并不好,走出部落的南非黑人中最不缺的就是他这样的人,他仅有的钱不是花在酒精上,就是花在了女人的肚皮上。

有时候没钱了他也不介意用枪来霸王硬上弓,如果遇到反抗他并不会吝啬子弹。

那些男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靠卖淫来养活孩子的女人他也没有丝毫怜悯。

他曾经当着无辜孩子的面杀了那个向他索要嫖资的母亲。

也曾经为了一小包海洛因就从男人身边抓走他孩子的母亲。

甚至为了一箱子汽油就杀了加油站老板。

当然他也遭到过报复。只是他命比较硬,同伙都死得干干净净只有他逃出生天。

不过他并不觉得悲伤,而是马上换一个地方再入伙。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了27年的光阴,纳尔逊律师至今已经被关押了27年。

他本已经不抱什么希望,跟大多数游走在保留地之外的无业黑人一样,认为自己这一辈子可能就要这么过去,不一定哪天会死在帮派火并中,情况却突然发生了变化……

一开始是好消息。

德克勒克当选了国民党主席。他曾经承诺如果上台当选总统会释放纳尔逊律师,促进黑白和解。

他欢欣鼓舞。

可不久政府就开始大规模打击他这些游走在国境和保留地边缘的黑人。

原本暗中支持他们英国佬和游击队都不见了!

一个又一个的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

他再笨也知道,他们这些人被英国人抛弃了,因为当南非的布尔人政府开始合作时他们这些“筹码”就都失去了价值。

他没有办法,只好逃回部落。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之所倚。

作为一个老毒贩的他竟然在部落里发现好几种特殊的植物。

其中包括一种至幻的植物、一种能够几乎“包治百病”的植物、一种能强力抗衰老的植物。

这些植物原本他在部落里的时候就有所耳闻,但因为都掌握在部落长老和巫医手里让他也没有在意。

那时候年轻还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对于部落里的一起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但时光荏苒到了现在终于引起了他的重视。

他知道能够致幻和所谓“包治百病”的东西几乎都与神经毒剂有关,也许是天然安慰剂,至于抗衰老的这个他搞不清楚,但部落里的长老都很长寿想来跟这中植物有关系。

他偷偷的把这些植物取走,交给跟他一起逃走的制毒技术人员的让他们用来调配新型毒品。

但没想到样品刚出来政府军就打过来了,他只好带着刚做好的几种植物的混合萃取物和种子根茎再次跑路。

跑路之前整个部落几乎都被焚毁。

看着毁灭的部落他知道天下之大再难有容身之处,大英帝国虽然没落但其影响力也不是他这个小小的毒贩能抗衡的。

但他恨极了背叛他们的英国人,恨极了白人,更恨极了那些为白人为虎作伥的二鬼子。

思来想去,发现现在能让英国人吃瘪的只有东方的那个香港,那里即将回归中国,是英帝国统治最为薄弱的地方,也将是大英帝国的耻辱之地。

眼看着还有8年时间就是97,他决定偷渡到香港,要亲眼看看英国人是怎么被灰溜溜赶走的。

而这一路上他都很老实。

跟他同船的还有一个被南非白人政府正式通缉的通缉犯。

他是正规游击队出身,同时还是个知识分子,是一个真正为了黑人解放事业而奋斗的英雄。

他很羡慕那个人,他要代替他的身份。

他在船只即将到香港之时偷偷的点燃了一小块致幻植物,没想到效果极好,引起了全船人的疯狂。

只有事先有所准备捂住口鼻的他才幸免。

这也是发生高才那一幕惨案的直接原因。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中幻想着那枚胸章就是属于自己的。

他不知道自己前路在哪,但是他并不为前途发愁,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流浪在草原上的雄狮,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他的生存之地。

与其他黑人一样,在他的概念里他想要什么就直接去拿,想吃什么就会去吃,想日谁就会去日。

海警船的笛声从远处响起。

显然这艘船的情况已经被发现。

他也不再犹豫,找到了塑料袋和氧气瓶,装好东西和钱,噗通跳进大海里,在海警没到时条入海中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第二天,报纸上刊登了缉私队破获了一个蛇头团伙的消息,得到了嘉奖。

讽刺的是,报纸上竟然说这一船偷渡客竟然都是来自大陆,向往香港的繁荣和自由~~当然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这不过是个无人问津的水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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